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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民爆大楼、人民路20号物资大楼等16宗房产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定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浙交汇平台上(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下列标的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详情请以官网披露为准。

一、标的信息: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

用途

首年租金起拍价

(元)

租赁

期限(年)

产权

情况

竞买保证金

(元)

租金递增情况

支付方式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20号1号楼202室

98.86

非居住用房

9000

1660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20号1号楼203室

98.79

非居住用房

9000

1660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101室

104.06

住宅用房

22800

424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102室

104.06

住宅用房

22800

424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201室

133.44

住宅用房

15600

2818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202室

133.44

住宅用房

15600

2818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301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302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401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402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501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502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601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602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701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86号702室

133.44

住宅用房

13200

2306

在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一年一付

二、报名程序:

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

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三、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增价幅度:人民币200元或200元整数倍。

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保证金详见标的情况表。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其余每期租金承租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其他说明: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室

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1985776011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一律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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